题目类型:
多选题
题目内容
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18年9月仓库出库情况如下:基建时领用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,成本6.56万元(含运费0.6万元),食堂领用外购的农产品(未纳入农产品核定试点范围),成本5万元,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用于生产,成本50万元,厂部领用原外购货物用于工厂子弟小学,成本2万元,上述领用的外购材料均已抵扣进项税额,关于上述情况的税务处理,下列做法正确的有()
正确答案
BD
题目解析
选项A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;选项B:进项税额转出=5+(1-10%)x10%=0.56(万元);选项CD:进项税额转出为2x16%=0.32(万元)。选项E:外购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,进项税分年抵扣,第一年抵扣60%,40%于次年抵扣。
应转出(6.56--0.6)x16%x40%+0.6x10%x40%=0.41(万元)。
提示:自2017年7月1日起,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,取消13%的增值税税率,改为11%的税率。自2018年5月1日起,将11%税率改为10%。
注意:自2019年4月1日起,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。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,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